一、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都是有哪些
房屋买卖欺诈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虚假产权欺诈。卖房者无产权或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擅自卖房,却向购房者隐瞒这一情况,如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屋。质量欺诈。开发商或卖房者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像隐蔽的墙体裂缝、防水问题等;或者夸大房屋质量优势,如宣传的高品质建筑材料实际并非如此。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后大幅降价促销,或故意隐瞒价格组成因素,让购房者支付额外费用。虚假宣传欺诈。开发商在广告中对配套设施、绿化等作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承诺,如宣传的小区内有大型商场、幼儿园,但实际并未建设。一房多卖欺诈。卖房者将同一套房屋卖给多个购房者,收取多份房款后逃匿或拖延履行合同。
遭遇房屋买卖欺诈,购房者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欺诈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买卖欺诈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卖方存在欺诈行为,买受人可要求惩罚性赔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是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是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三是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需注意,若房屋买卖并非商品房买卖,不适用上述规定,赔偿通常按实际损失等确定,具体要结合案件情况判断。
三、房屋买卖欺诈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买卖中有欺诈行为,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适用情形包括: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
对于一般的房屋买卖欺诈,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和欺诈的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要求欺诈方赔偿因欺诈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当我们了解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都是有哪些后,还需关注相关的后续问题。比如遭遇房屋买卖欺诈后,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此外,欺诈方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也是大家关心的。欺诈方可能要承担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您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怀疑遇到欺诈情况,或是对维权途径、欺诈方责任等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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