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卖房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东卖房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便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然具有约束力,承租人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新的所有权人不能以房屋已归其所有为由,要求承租人提前搬离。不过,若房屋所有权变动导致租赁合同履行出现特殊情况,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等协商解决。若新所有权人侵害承租人权益,承租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东卖房后,租客优先购买权受侵害咋办
若房东卖房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侵犯租客优先购买权,租客可主张民事赔偿。依据《民法典》,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客可先与房东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准备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卖房相关证据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房东过错、租客损失等判定赔偿数额,赔偿范围通常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不过,若房屋卖给近亲属,或租客在接到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等情形,租客优先购买权主张一般不被支持。
三、房东侵害租客优先购买权要承担啥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因房屋价格波动致使承租人以同等价格无法再购买类似房屋的差价损失,以及承租人寻找替代房屋产生的合理费用等。不过,若具有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等情形,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但仍可就房东未提前通知等行为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
在我们探讨房东卖房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时,其实还存在一些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租客就将房屋出售,租客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另外,新的房东是否有权随意改变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呢?这些都是租客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面临的状况。如果你在遇到房东卖房的情况时,对租赁合同的后续效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以及新房东权益变更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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