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合同买卖不成立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双方应相互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卖方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及利息,买方返还房屋。若一方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重要信息致合同不成立,需赔偿买方的交易费用、差价损失等。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过错大小确定赔偿比例。若协商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屋合同买卖不成立损失谁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损失承担需依具体情形判定。若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致使合同不成立,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
若双方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不成立,双方可协商分担因合同不成立造成的诸如准备签订合同的费用等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关键在于确定导致合同不成立的原因及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以此来明确损失承担主体及范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房屋合同不成立中介费该由谁承担
若房屋合同不成立,中介费承担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若因中介原因致合同不成立,比如提供虚假房源信息等,中介应退还中介费。若因买卖双方自身原因,如一方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等导致合同无法成立,中介费通常由过错方承担。若双方均无过错,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成立,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合理分担中介费。
在实际判断时,关键看合同不成立的原因与中介及买卖双方的关联性及过错程度。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证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中介费的承担主体。
当面临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况时,明确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以及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等规定至关重要。但实际操作中,关于如何准确界定双方过错大小、怎样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等问题,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困惑。如果您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相关事宜时,对这些细节还有疑问,或者在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协商过程中遇到难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依据具体情况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帮您妥善处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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