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借名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借名买房中,房屋所有权归属一般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实际出资人可通过证据争取认定所有权。若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其为购房支付款项,且双方有借名合意,法院可能会支持实际出资人对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不过,存在规避限购政策、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情形的借名买房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此时即便实际出资,也难以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可能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所以,确定借名买房所有权归属,需结合协议效力、出资情况等综合判断,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如何确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确定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看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如“共债共签”的借条。
其次,看借款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借款属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等借款,或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等。
最后,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三、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管辖
借款合同管辖确定,有约定从约定。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如下确定: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除了如何确定借名买房的所有权归属,实际操作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留意:一是实际出资人若要主张房产所有权,需留存哪些核心证据(如完整的出资转账记录、书面借名协议、实际占有使用房产的证明等);二是若登记在名下的借名人擅自将房产出售给第三方,实际出资人能否追回房产,以及如何向借名人追责。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借名买房的权益实现,若你正面临借名买房的证据收集、权益维护或纠纷处理等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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