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一房两卖效力认定标准是什么
安置房一房两卖,合同效力需依具体情形认定。一般情况下,若合同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两份合同均有效。
对于房屋归属,若一方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其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均未登记,已合法占有房屋一方优先获得房屋;若都未占有,综合考虑付款情况、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确定所有权归属。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依有效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出卖人可能还会面临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安置房一房两卖合同效力如何
安置房一房两卖,两份合同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若合同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一般两份合同均有效。
不过,房屋所有权归属遵循相关规定。若已办理过户登记,房屋归登记的买受人;未过户但房屋已交付,归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归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依据有效合同,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安置房一房两卖的合同有效吗
安置房一房两卖的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即为有效。所以,在安置房一房两卖情形下,两份买卖合同可能都符合上述有效要件而同时有效。
不过,虽然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归属遵循法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先完成过户登记的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未取得房屋的买方,可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在探讨安置房一房两卖效力认定标准是什么时,除了标准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旦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就是重中之重。若其中一方已完成过户登记,另一方虽然可能无法获得房屋产权,但可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此外,一房两卖可能涉及欺诈行为,购房者还可追究卖方的其他法律责任。若你在安置房交易中遭遇类似情况,或者对一房两卖后的权益维护、责任追究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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