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有的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可执行不
夫妻共有的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一般可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若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有的唯一住房。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合理、公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有多少本不动产证
夫妻共有的房产不动产证数量不固定,可能是一本,也可能是两本。
若办理一本不动产证,证书内“权利人”栏会登记夫妻二人名字,“共有情况”栏注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以此体现夫妻对房产的共有关系。
若办理两本不动产证,即夫妻双方各持一本。两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每本证书都会注明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双方的共有方式和份额。无论一本还是两本,都不影响夫妻对房产共同享有的权益。
三、夫妻共有的公司是否需担无限责任
夫妻共有的公司通常承担有限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
不过,若出现法人人格否认情形,比如夫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能承担无限责任。另外,若公司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夫妻共有的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特定情形下可能承担无限责任。
关于夫妻共有的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可执行不,不少人会担心执行是否会影响家庭基本居住。实际上,法院执行此类住房时,会充分考量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的居住需求,通常会保留必要的居住条件,不会直接让其无家可归;同时,若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时还需区分被执行人的个人份额,不能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面临此类执行问题,不清楚如何主张自身居住权益、或想了解具体执行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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