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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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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5 · 1402人看过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法定障碍可中止,因权利人主张等可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依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另外,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认定条件是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认定条件主要如下:

1.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虚假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比如为逃避债务假装房屋买卖。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买卖违法建筑的合同。

4.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无效,像以破坏家庭为目的的房屋交易。

5.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如卖家和第三人串通损害买家利益。

三、房屋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和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遵循不同规则。

成立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生效方面,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存在一些合同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在了解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后,我们要清楚其重要性。若超出仲裁时效,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的有效主张。比如,在此期间可能会错过一些关键证据的收集时机,或者导致仲裁机构在受理时有所顾虑。而且,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也有多种情况,若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未约定履行期限,则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要是你对房屋买卖合同仲裁时效相关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比如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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