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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期医药费用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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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5 · 1344人看过
导读:职工被认定工伤后,医药费用承担分两种情况。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医药费用及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工伤认定后期医药费用谁承担

一、工伤认定后期医药费用谁承担

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期医药费用承担分以下情况。其一,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后期医药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二、工伤认定后期限是多长时间内的工资

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需注意,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如果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三、工伤认定后评残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后评残期限法律暂无明确统一规定。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满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 通常,停工留薪期根据伤情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准备好相关材料,尽快启动评残程序,以便能及时依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工伤待遇

在明确工伤认定后期医药费用谁承担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除了承担医药费用,还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另外,职工在工伤认定后进行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同样需要根据规定来确定承担方。工伤认定后期医药费用的承担看似简单,实则关联着不少后续事项。要是你对这些内容仍有疑问,例如如何确保单位依规承担费用等,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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