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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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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4 · 2438人看过
导读:一般而言,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售房屋,行为效力待定。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追房法院不予支持,但可在离婚时索赔;若第三人非善意,买卖合同可能无效。可见,擅自售房有法律风险,夫妻一方售房最好先协商,避免纠纷。
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可以吗

一、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该行为效力待定。

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若第三人非善意,比如知晓房屋为夫妻共有且一方未经同意出售,那么该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所以,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夫妻一方若想出售房屋,最好先与另一方协商一致,以免引发纠纷

二、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共有房屋法律允许吗

一般情况下,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共有房屋,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则买卖合同有效,房屋难以追回;若不构成善意取得,配偶可主张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所以,若买房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法律认可交易;反之,配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共有房屋是否合法

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共有房屋,合同效力和能否过户需分情况判断。

若符合《民法典》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合同有效,可能完成过户。若不符合表见代理,买卖合同一般也有效,但物权变动效力待定。

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三人可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配偶无法追回房屋,但可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若未完成过户登记,配偶不同意出售,第三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实践中,为避免纠纷,出售共有房屋应取得配偶书面同意。

在探讨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可以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这种行为是否可行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一方未经同意出售了房屋,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关键。一般来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同时,如果房屋已过户给善意第三人,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房屋,只能要求擅自卖房的一方进行赔偿。若你在夫妻房屋处置、权益维护等方面还有疑问,对类似法律情况的处理方式拿不准,别错过解决问题的好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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