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被别人执行走了怎么办
倘若房子被他人给执行走,那首先得搞清楚执行的依据以及程序到底合不合法。要是合法,就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寻求救济。
执行异议:在执行程序进行的时候,要是觉得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在15天内审查完然后作出裁定。
执行异议之诉:要是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满意,觉得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要是和原判决、裁定没啥关系,就可以在裁定送达后的15天内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整个过程里,得赶紧收集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之类的相关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哩。并且,还要时刻留意执行程序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二、房子被他人执行走能否申请法律救济
房子被他人执行走,可按以下情况申请法律救济。
若你是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若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你是被执行人,若执行存在违法等情形,比如超标的执行等,也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议,要求纠正违法执行行为。
三、房子被他人执行走后能否申请执行回转
房子被他人执行走后,满足法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执行回转。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若房子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原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执行回转。需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执行回转的理由、请求执行回转的房屋情况等。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条件,会作出执行回转裁定,责令取得房屋的人返还。若对方不返还,法院可强制执行。但要注意及时申请,避免房屋被再次转让等情况增加执行回转难度。
当房子被别人执行走了,首先别慌。要查看执行是否合法合规,若存在程序问题,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之后,需考虑自身后续的居住需求,比如是否能通过租房等方式解决临时居住困难。同时,反思房子被执行的原因,是债务纠纷还是其他法律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要是你对房子被执行后的一系列问题,如如何争取合理的居住过渡时间、怎样防止类似执行事件再次出现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并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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