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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手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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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844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解决途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中止合同履行;违约方未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守约方继续履行的,守约方可拒绝并解除合同,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买一手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买一手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其有效解决途径如下:1、守约方有权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中止合同履行的通知书;2、在违约方收到此项通知书后,若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或者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但依然强行要求守约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时,守约方有权利拒绝该请求,并且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力,以此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纠纷解决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或其他方式等。

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一手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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