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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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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423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如何认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房屋居住权时,以签订书面的合同,载明居住权条件和要求、期限等内容。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签订房屋居住权合同后,居住权合同生效的,就可认定居住权成立。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房屋居住权如何认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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