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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房产证补办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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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843人看过
导读:店面在租赁时没有房产证之后证补办的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情形是指那些已经签署了店面的租赁合同,但是却临时违约,不想再继续租赁,或者是对方不想再将店面租赁给该租赁人,此时才会构成违约。而只有违约的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店面房产证补办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一、店面房产证补办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店面在租赁时没有房产证之后证补办的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些房子购买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一般购房购房合同会对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进行约定。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还未拿到房产证,购房和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申请赔偿。

有些房子购买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一般购房时购房合同会对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进行约定。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还未拿到房产证,购房和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申请赔偿。

二、合同终止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1、预期违约

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2、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

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4、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分别规定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

由于只有具有房产证才可以随意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房屋,故此对于那些没有房产证将于他人签署房屋的租赁合同的,此时并不合法,但若是在租赁关系建立之后,可以补办房产证,并且不会对租赁房屋的主体造成影响的,此时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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