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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5万定金合作废丝买卖,被拒退款,律师出手助原告全额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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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51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翁鹏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32014102369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8973005
代表案例:5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耐心,细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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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与两被告合作废丝买卖,支付5万定金后合作终止,被告拒不退款。翁鹏威律师和团队梳理证据,指出两被告为共同经营主体且原告无违约。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返还定金5万及利息,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请。
付5万定金合作废丝买卖,被拒退款,律师出手助原告全额拿回!

当原告满脸愁容地找到翁鹏威律师时,翁律师就知道这案子不好办。原告与两被告达成废丝买卖合作,支付了5万元定金,可合作终止后,被告却死活不肯退还这笔定金。原告多次催讨,都如石沉大海,这5万元对原告来说可不是小数目,仿佛陷入了绝境。

翁鹏威律师,毕业于浙大城市学院,自2014年起就在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3201410236927,服务地区涵盖四川-温州-龙湾。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劳动案件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6余件,经验十分丰富。

翁鹏威律师接手案件后,冷静地对案件困境进行了分析。首先,这是一起口头合作协议引发的纠纷,没有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证据固定难度极大。其次,被告方其中一人辩称自己只是款项代收人,并非合同相对方,不承担还款责任,这给认定两被告共同经营主体身份带来挑战。最后,被告怀疑原告过磅称重作弊,但又拿不出证据,却以此为由拒不返还定金,使得案件事实认定变得复杂。

面对这些难题,翁鹏威律师和团队开始了破局之路。正是因为翁律师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才能想到从证据重组和法律定性转换入手。他们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包括被告出具的定金收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场交涉录音等关键材料。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翁律师结合全案证据发表代理意见。一方面,从资金流向来看,案涉定金及后续全部交易货款均转入另一被告账户,该被告实际参与案涉买卖业务的资金管理;另一方面,现场录音显示该被告在交易争议交涉中具有实质话语权,且其自认长期协助另一被告打理相关生意,参与核心经营事务,并非单纯的款项代收人。基于此,翁律师认定两被告为案涉买卖业务的共同经营主体,需共同承担案涉债务。同时,律师指出被告主张原告称重作弊无任何证据佐证,原告无违约行为,被告终止合作后拒不返还定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返还定金并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

翁鹏威律师不仅自身专业能力强,还依托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优势。团队成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收集证据,有的负责法律条文研究,有的负责庭审策略制定,大家齐心协力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与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两被告系案涉废丝买卖业务的共同决策与经营主体,案涉买卖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二者共同负担,且被告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称重作弊的违约行为,原告要求返还定金的诉请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定金5万元及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拿到判决书时,原告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对翁鹏威律师和团队的专业和努力表示了高度认可。翁鹏威律师,作为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再次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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