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先生一脸焦虑地找到李同红律师时,李律师就意识到这案子不好办。张先生的姑姑起诉他,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在常人看来,这场官司张先生胜算渺茫,仿佛已站在了败诉的悬崖边缘。
从法律层面冷静分析,此案存在几个棘手的“致命点”。其一,原告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是为帮助张先生爷爷在另案腾房诉讼中达到“名下无房”目的而签订的虚假合同,属于通谋虚伪表示。如果这一主张被法院认定,合同很可能会被判定无效。其二,原告称被告未实际支付购房款,在一般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未支付款项确实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质疑。其三,涉案房屋是张先生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奶奶去世后房产未分割,原告认为爷爷无权单独处分该房屋,这也给合同的有效性蒙上了一层阴影。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李同红律师展现出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他所在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自2000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正是因为拥有这样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李律师才想到了一系列巧妙的应对策略。
首先,李律师协助被告详细核实房屋过户的背景及过程。原来,2017年张先生与爷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张先生曾向爷爷账户转账100万元,后因爷爷表示不要该笔款项,张先生才将款项收回。这一事实为证明合同的真实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收集关键证据证明原告知情同意。李律师发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原告本人就在现场,而且原告曾将爷爷的银行卡、身份证及银行卡密码交给被告,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并且自2017年房屋过户至2020年爷爷去世,长达三年多时间里,原告等人均未要求被告将房屋过户回去。这些事实足以证明原告对房屋过户是知情且同意的。
然后,针对原告主张的“未实际支付购房款故合同无效”以及“通谋虚伪表示”,李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被告虽未实际支付购房款,但依法不能仅以此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双方存在通谋虚伪表示的事实,其主张系主观猜测,缺乏证据支持。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在二审阶段,李同红律师继续代理被告,针对上诉理由进行了充分答辩,主张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至此,这场官司以被告的全面胜诉告终。张先生对李同红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出色表现赞不绝口。李同红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地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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