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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争夺抚养权,女方无收入,律师助其获抚养权与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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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63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同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0人 执业25年
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11039171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801026893
代表案例:7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婚姻遗产专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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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原告张女士面临被告争夺抚养权,且自己无工作无收入的困境。李同红律师凭借丰富的婚姻案件经验,梳理婚姻破裂事实、收集孩子抚养证据并证明原告经济困难。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和经济帮助。
被告争夺抚养权,女方无收入,律师助其获抚养权与经济帮助

当张女士满脸愁容地找到李同红律师时,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无助和绝望。这是一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张女士不仅要面对破碎的婚姻,还要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道路上艰难前行,而且她自身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这场官司看起来胜算渺茫。

李同红律师是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超过20年的丰富经验,执业证号为11101200110391715。他深耕于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婚姻继承相关案件就有800余件,尤其擅长婚姻继承中的析产纠纷案件。面对张女士的困境,李同红律师深知这是一场硬仗,他开始冷静地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难点。

首先,在孩子抚养权方面,被告虽然同意离婚,但却坚决主张孩子由其抚养。被告还提交了户口本及父母愿意帮助抚养的说明,这无疑给张女士争取抚养权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其次,张女士在孩子出生后为了照顾孩子辞去了工作,目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而她主张的经济帮助和分居期间的债务认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被告提交银行交易明细,证明其在一定期间内向原告及孩子账户转账近18万元,试图以此来反驳张女士的诉求。

面对这些“致命点”,李同红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制定了一系列破局思路。

第一,梳理婚姻破裂事实。李同红律师发现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且原告曾于2017年12月起诉离婚,后申请撤诉,现再次起诉,被告也表示同意离婚。正是因为李同红律师拥有丰富的婚姻案件胜诉案例库,才能敏锐地抓住这些关键信息,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离婚诉求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收集孩子抚养相关证据。李同红律师了解到婚生女宿小X自出生后一直与原告共同生活,2017年7月后一直在原告父母家居住。他指导原告提交了孩子的生活开销证据,包括信用卡对账单、购物记录、医疗费单据等,证明孩子每月开销约7000元。同时,他指出孩子尚年幼,日常生活中对母亲的依赖多于父亲,且孩子已长期与原告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正是凭借李同红律师对婚姻家庭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才能想到从这些方面收集证据,为争取抚养权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证明原告的经济困难状况。李同红律师注意到原告在孩子出生前有工作,但为了照顾孩子未再参加工作,目前没有工作及收入来源。他依据《婚姻x》第四十二条,主张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一主张体现了李同红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第四,应对被告提出的抗辩。针对被告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李同红律师指出被告支付的费用不足以承担婴幼儿的全部抚养费用,且原告在短期内无法正常参加工作,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观点充分体现了李同红律师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最终,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同红律师关于抚养权归属及经济帮助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张女士与被告宿先生离婚;婚生女宿小X由原告张女士负责抚养,被告宿先生自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XX日前给付抚养费15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被告宿先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张女士经济帮助1万元;驳回原告张女士关于分居期间债务105060元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得知判决结果后,对李同红律师充满了感激。她原本以为自己在这场官司中会一无所有,没想到在李同红律师的帮助下,不仅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还得到了一定的经济帮助。李同红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张女士和孩子的未来撑起了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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