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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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14:32:41

侵权行为地法包含的内容是哪些

律图抚州

律图抚州 最近回复:

(一)当遇到涉外侵权案件时,优先考虑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来确定侵权责任。(二)若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同,当事人可协商选择适用其中一地的法律,以保障自身权益。(三)若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案件具体情况相关的证据,由法院确定适用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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