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9个月,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缴纳工伤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均未依法缴纳,想咨询4个问题:1、我以拖欠工资、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律师回复] 首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且未缴社保,你以拖欠工资为由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可以直接离职,无需提前30天,不算旷工。其次,入职9个月未签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从第2个月算到第9个月共8个月。最后,未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赔偿损失。建议你收集工资单、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