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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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这四大要素。平等原则即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自愿原则强调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基于真实意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情况。公平原则要求合同条款公正合理,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诚实信用原则则强调双方要诚信为本,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借款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四个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平等原则是说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一样;自愿原则强调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公平原则保证权利和义务公正合理;诚信原则要求诚信遵守合同。

委托合同的成立需遵循四要素:一是明确委托事项的详细内容;二是设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三是规定受托人在履行职责中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四是确立报酬支付的时间和支付方式的明确规定。这四个方面确保了合同的清晰与权益保障。

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原则有:1、合法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抵触。2、公平的原则,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3、平等自愿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