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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复发有哪些待遇

时间:2025.07.3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132人
律师解析:
职工工伤复发可享以下待遇:
1.医疗待遇:
经确认需治疗,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以及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由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待遇:
工伤复发暂停工作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12个月。
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因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可安装辅助器具,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基金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职工,此前曾遭遇工伤。一段时间后工伤复发,他前往医院治疗,要求单位给予相应待遇。单位对于小朱提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支付有异议,认为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同时,对于小朱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工资发放也不同意继续按照原标准支付。此外,小朱因工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单位对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存在质疑。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单位应按规定执行小朱的相关费用支付。
2、职工因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有特殊情况需进一步认定,单位不能随意拒绝支付。
3、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应配合小朱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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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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