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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基金不支付待遇时,可要求社保经办机构说明理由,材料不全则补充材料;不服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判定机构决定错误时其应支付待遇。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工伤基金不支付待遇,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是为了明确问题,以便针对性解决。若因材料不全不支付,补充材料是合理且必要的流程。若对不支付决定不服,公民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复议可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机关会审查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诉讼需在六个月内提出。若经复议或诉讼判定社保经办机构决定错误,其依法应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如果大家在处理工伤基金待遇支付问题时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3 14: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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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基金不支付待遇时,应先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以明确问题。若因材料不全导致不支付,需及时按要求补充材料。
2.若对不支付决定不服,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机关会审查社保经办机构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判定社保经办机构决定错误,其应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先积极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及时补充材料;若沟通无果,果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5-12-03 13:5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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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工伤基金不支付待遇时,第一步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书面说明不支付的理由和依据,这能让当事人清晰了解问题所在。若因材料不全导致不支付,及时按要求补充材料,完成后有望获得支付。
(2)若对不支付决定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权。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机关会审查社保经办机构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行政诉讼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经复议或诉讼判定社保经办机构决定错误,其需支付相应工伤待遇。
提醒: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要注意时间节点,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3 12:1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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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社保经办机构给出书面说明,明确不支付待遇的理由和依据,若因材料不全,及时按要求补充。
(二)若对不支付决定不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由复议机关审查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判定社保经办机构决定错误,其需支付相应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025-12-03 11:0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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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工伤基金不支付待遇,先让社保经办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若因材料不全,及时补齐。
2.对不支付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会审查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若判定社保经办机构有误,其需支付工伤待遇。
2025-12-03 09:20: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