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救治申报:
员工遭遇
工伤,单位要及时救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2.费用支付:
单位缴了
工伤保险,要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部分
护理费、
伤残津贴和就业
补助金;
没缴的话,原本社保基金出的钱也得单位掏。
3.协助工作:
要协助工伤员工做好
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事宜。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职工,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单位虽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但未在规定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小许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也未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且未派人护理也未支付护理费。此外,单位还未协助小许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小许认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而单位则以各种理由推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有救治及申报责任,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存在过错。
2、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在停工留薪期需支付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未派人护理时需支付护理费,该单位未支付,违反了支付费用责任。同时,单位有协助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工作的义务,其未协助,也未履行协助义务。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还需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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