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上下班途中遇非本人
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认定
工伤。
“上下班途中”指以
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往返单位与居住地。
2.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交通事故伤害,也能认定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指受单位指派或因工作需在工作场所以外开展与职责相关活动。
3.认定工伤需提供证明材料,由
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职员。一次在正常下班时间,小朱从公司回家,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小朱认为此次事故他并非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却认为小朱下班路线并非合理路线,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另外,小胡受公司指派外出办事,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公司也质疑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工伤。小朱若能证明其下班路线为合理路线且非本人主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认定其为工伤。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小胡受公司指派外出办事,属于因工外出期间,若此次事故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认定小胡的情况为工伤。最终认定需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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