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关系交通死亡赔偿责任认定:
提供劳务方因劳务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接受劳务方担责;
若由第三人造成,第三人担责,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追偿。
2.
赔偿项目:
有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
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
工资半年总额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劳动能力,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
3.赔偿方式: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何受雇于小胡提供劳务。在一次外出执行劳务任务时,小何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小何
家属要求小胡承担
赔偿责任,小胡则认为是第三人小李导致事故发生,应由小李承担责任。双方就赔偿
责任主体产生争议,且对于赔偿项目和金额也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
侵权责任;若因第三人造成,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小何是在劳务中因交通事故死亡,且是第三人小李导致,所以原则上应由小李承担侵权责任,若小胡进行了补偿可向小李追偿。
2、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小何家属可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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