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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中止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5.06.27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235人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时效中止的相关规定如下:
适用情形
1.特殊原因阻碍申请:
职工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
不可抗力指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是战争这类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发生地震后交通瘫痪,职工无法及时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符合民诉法规定情形:
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会导致时效中止。
比如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继承人决定是否参加诉讼
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还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案件审理要以另一案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未审结等情况。
法律效果
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以不可抗力耽误申请时效为例,等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剩余的申请时效接着计算。
比如因洪水耽误了10天申请时间,洪水退去后,原来剩余的申请时效继续起算。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本应在规定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但期间遭遇地震这一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同时,小朱在后续处理工伤认定事宜时,另一关联案件正在审理,而本案需以该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小朱所在单位认为小朱超过规定时效申请,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规定,职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可中止。小朱遭遇地震这一不可抗力事件,符合时效中止情形。
2、本案需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另一案尚未审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中止情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小朱的申请应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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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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