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伤保险
赔偿并非单位独自承担
工伤保险采用社会统筹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无需缴费。
当职工遭遇
工伤,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相关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像职工工伤的
医疗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在基金支付范围内。
2.单位承担的责任
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内,其
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支付,以保障职工在此期间的生活。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此期间职工应享受的
工伤待遇等都需由单位支付。
对于五级、
六级伤残职工,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
总之,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赔偿并非全部由单位承担,而是依据规定,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分担。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中不幸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小朱认为工伤后的所有赔偿都应由公司承担,公司则称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部分赔偿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双方就
赔偿责任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费用,如职工工伤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非全部由单位承担。
2、单位也有一定责任,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此期间工伤待遇等由单位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所以赔偿按规定由单位和基金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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