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停工留薪期从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开始。
2.职工
工伤治疗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通常到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止。
3.实际中,停工留薪期要结合
医疗机构诊断、休假证明等确定。
4.职工和单位对时长有争议,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市级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用人单位认为小许的停工留薪期应截至治疗一个月后,此时小许伤情相对稳定;而小许觉得自己身体尚未完全恢复,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双方就停工留薪期时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起算。通常截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但实践中需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材料综合确定。
2、小许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时长存在争议,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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