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自
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2.时效期内,职工与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可向
仲裁委申请仲裁。
如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
伤残津贴,职工应在知晓情况一年内申请。
3.超时效申请,若无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仲裁委可能不受理。
职工需及时关注权益,在法定时效内主张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应享受伤残津贴。然而,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该津贴。小朱知晓此情况后,却未及时采取行动。直到很久之后,小朱才想起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足额伤残津贴。
案情分析:1、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小朱知道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伤残津贴时,就应在一年内申请仲裁。
2、小朱超过
仲裁时效申请仲裁,若没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所以职工需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法定时效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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