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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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一房二卖争议中,购买者可解除购房合同、追索已支付款项及利息、承担经济损失或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若请求未获回应,购买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购房者在遭遇房产双重出售的不幸时,有权终止合约并索回购房款及利息。他们有权索赔经济损失,开发商需承担最高两倍房款的赔偿。如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依法诉诸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在面临房屋二次出售的维权问题时,购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合同、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索取经济损失赔偿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倘若交易对方为普通民众,购买方也可向其追讨违约责任,但仅限于收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倘若遭遇房产重复出售之不幸事件,购房者有权寻求终止房产买卖合同,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关利息,并在此基础上索偿相应的经济损失。除此之外,购房者还有权进一步主张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若以上所述权利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房者将享有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如遭遇房产重复销售问题,有权申请撤销销售合同,追讨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可寻求不超过实际购房款双倍的损害赔偿。如问题未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