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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中间商责任如何追究

张** 云南-德宏 房产纠纷咨询 2025.12.05 02:08:15 325人阅读

一房二卖中间商责任如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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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中间商故意隐瞒一房二卖的真实情况,诱导买方签约付费,买方依据民法典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涵盖购房支出费用与预期利益损失。这是因为中间商的故意隐瞒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2)若中间商与卖方恶意串通进行一房二卖,损害买方利益,买方有权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能依情节追究欺诈等法律责任。恶意串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3)买方追究责任时,要收集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先与中间商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证据是维权的关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在购房过程中要谨慎核实房屋情况,一旦发现一房二卖且中间商有过错,及时收集证据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05: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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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中间商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买方按民法典规定主张其赔偿所受损失,涵盖购房支出费用和预期利益损失。
(二)若中间商与卖方恶意串通一房二卖,买方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可依情节追究欺诈等法律责任。
(三)买方追究责任要收集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先与中间商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5-12-05 05:0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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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房二卖中,若中间商故意隐瞒房屋已售事实,诱导买方签约付费,买方依民法典可要求其赔偿损失,涵盖购房费用及预期利益损失。

2.若中间商与卖方恶意串通实施一房二卖,损害买方利益,买方除要求二者连带赔偿,还能依情节追究欺诈等法律责任。

3.买方追究责任时,要收集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先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起诉。

2025-12-05 03:5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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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房二卖中中间商有过错,故意隐瞒情况买方可主张其担责赔偿损失;与卖方恶意串通,买方可要求连带赔偿并追究欺诈等责任,追究时要收集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若中间商故意隐瞒一房二卖真实情况诱导买方签约付费,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含购房支出费用和预期利益损失。若中间商与卖方恶意串通实施一房二卖损害买方利益,买方能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可依情节追究欺诈等法律责任。买方追究责任时,收集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很关键,先尝试与中间商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5 03:0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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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房二卖中中间商存在过错时,需根据不同过错情形承担相应责任。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买方签约付费,应依民法典承担赔偿责任,涵盖买方购房费用及预期利益损失;若与卖方恶意串通实施一房二卖损害买方利益,要与卖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可能被追究欺诈等法律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买方追究责任要做好证据收集,保留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先尝试与中间商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5 02:31:1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在交易的时候,存在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由于整个交易建立在违法与欺诈的基础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确认为无效。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特别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情况三:审查不到位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审判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在二手房签约之前,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款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且未进行备案。这种操作方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给一些当事人恶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特别在房价大幅上涨之后,卖房人可能会以此为借口提出合同无效。情况六:隐瞒房屋弊端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诸如联系不上出卖人,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机构常会带领买受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买卖双方可能就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在交易的时候,存在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由于整个交易建立在违法与欺诈的基础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确认为无效。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特别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情况三:审查不到位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审判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在二手房签约之前,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款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且未进行备案。这种操作方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给一些当事人恶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特别在房价大幅上涨之后,卖房人可能会以此为借口提出合同无效。情况六:隐瞒房屋弊端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诸如联系不上出卖人,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机构常会带领买受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买卖双方可能就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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