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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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中是否含有预售字样在购房过程中,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视为订立了正式的法律文件。之所以被称为预售合同,乃因购房者购买的乃是尚未竣工验收、尚处于建设阶段的期房,因而此类房屋的交易行为便被赋予了“预售”之名。与此同时,预售合同与传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所涉及的标的物——商品房仍然处于施工建造的过程之中;而后者则代表着标的商品房已经顺利完成竣工验收,进入可供销售的阶段。

如果在还没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遇到了纠纷,先别慌!建议你先跟对方好好沟通,心平气和地商量,看能不能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要是沟通了还是没结果,那也别怕麻烦,按照法律规定来,你可以选择调解这个途径,要是之前有签过书面协议,也可以根据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记住,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哦!

购房定金退还规则视情况而定:未获预售许可的认购书无效,定金应退;买方违约不签合同,定金不退;卖方违约转售,双倍赔偿。正式签署合同后,定金可作为楼款或收回。如仅因契约内容协商未果未签,卖方应退还定金。签约时,一方擅自更改条件致签约失败,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买方定金不退,卖方双倍返还。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并非不可修改。民法典允许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三条)。如合同生效后遇到无法预见的意外变化导致显失公平,受影响方可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更改或撤销(第五百三十三条)。法院和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作出决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该合同是预售方与预购方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约定预售方在有效期内移交商品房所有权给预购方,预购方支付定金或款项。此类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