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53周岁女工无保险受
工伤,若未达
退休年龄或达龄未享养老待遇,与单位有
劳动关系,单位要在事故发生30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女工方1年内可自行申请。
认定工伤后,单位担责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等。
2.若女工已享养老待遇,与单位是
劳务关系,按《
民法典》依双方过错担责,女工可协商或
诉讼要求单位赔医疗费等损失。
案情回顾:53周岁的女工小丽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然而所在单位并未为其购买保险。
单位认为小丽已达一定年龄,双方是劳务关系,不应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
但小丽觉得自己未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应负责赔偿。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丽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虽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她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小丽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单位需承担相关工伤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伤残补助金等。
2、若小丽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她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可按《民法典》规定,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小丽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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