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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一年是否能向社保局申请赔偿

时间:2025.05.2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超1年未申请,社保局大概率不受理,无法获社保赔偿
2.存在特殊情况,像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这些耽误的时间不算在申请期限内。
有此类情况,可提供证据向社保局说明。
3.若不能认定工伤,可走民事诉讼,按人身损害赔偿向单位主张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但他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他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局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导致他无法获得社保赔偿。
小朱认为自己是因为单位未及时告知申请期限才耽误了,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应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但社保局要求他提供相关证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一年未申请社保局通常不予受理。
小朱超过期限申请,社保局的处理符合常规规定。
2、若存在用人单位原因等特殊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小朱主张是单位原因导致超期,就需提供相关证据向社保局说明。
若不能认定工伤,小朱也可通过民事诉讼,按人身损害赔偿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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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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