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规定,职工因工致残后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标准,是按照事故发生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如果职工工作未满十二个月,那么就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在工伤赔偿时,一般按照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前12个月平均社保缴费来确定工资。如果不足12个月,就按照实际工作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工资不好确定,比如新入职的员工,通常会参考所在统筹地区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来核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中的劳动者工资标准是根据其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的。如果这个工资超过了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就按照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如果低于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60%,就按照60%确定赔偿标准。

在工伤赔偿中,“本人工资”的判定通常是根据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来确定的。如果工伤前的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进行平均计算。对于那些工资难以确定的情况,例如在无固定薪资岗位工作的人,可能会采用统筹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

工伤赔付不能只看基本工资,得看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这样算才公平,能把奖金、津贴、补贴这些都算进去,让工伤的人拿到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