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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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有效性。细读合同关于土地使用性质的描述。明确所购房产的实际用途。关注车库、地下室或阁楼使用权的具体约定。审查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及定义。深入了解贷款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付等事宜。确认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避免潜在风险。约定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条款。

原则上可以指定他人进行签署,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在此后各种需要本人签名的文件中都可以委托同一人代为办理,因为这样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之处。若由于特殊原因您确实无法亲自出席,可以考虑出具一份经过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后续的相关合同条款中明确代理人员的身份。

首先,明确确定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地址。其次,明示购房者所选定的房产具体面积大小、价款金额以及交付的房屋数目。第三,在租赁合同中,务必详细规定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所对应的相应赔偿责任及救济途径。最后,还需确认所预购的房源已经获得国家法定的“五证”。

当开发企业持有有效的预售许可证明,并在与购房者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方可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至于具体签约日期方面,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商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预售合同大相径庭。前者关乎现成的产权房交易,后者则是对未完工房产的预先预定。预售合同常见于房产未建完、开发商无产权证的情况,而买卖合同则是买家对已建成且有明确产权的房屋感兴趣。两者虽同为购房合同,但实质和风险迥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