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非
工伤保险支付。
2.职工因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可延长,不过延长不超12个月。
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
工伤的医疗、康复费及住院伙食补助等,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治疗期间,小何认为自己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由工伤保险支付。
而用人单位则称,依据规定该工资应由单位按月支付。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何不理解为何不是工伤保险支付这笔工资。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用人单位的说法是符合规定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支付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并不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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