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本职工作受伤是否算
工伤,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在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即便非本职工作,属单位临时指派,也算工伤,如领导安排临时搬物资受伤。
2.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也认定为工伤。
3.员工擅自从事无关活动受伤,通常不算工伤,如擅离岗位办私事受伤。
4.判断工伤要结合《
工伤保险条例》,符合情形可申请认定,由
社保行政部门根据调查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公司工作,某天领导临时安排他帮忙搬运物资,小朱在搬运过程中受伤。同时,同事小丽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去办私事,不小心摔倒受伤。小朱认为自己应认定为工伤,而小丽也希望自己的情况能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对于两人的
工伤认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虽非本职工作,但属于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根据规定,在此情况下因工作原因受伤一般算工伤,所以小朱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2、小丽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去办私事,属于擅自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通常这种情况不算工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判断是否为工伤应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最终需由社保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