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二次复发,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工伤史。
2.向单位报告,由单位、本人或
近亲属向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提供
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3.确认后可享
工伤待遇。
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治疗的,单位正常发
工资。
4.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费用单位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之前因工伤受伤,治疗后恢复正常工作。一段时间后,工伤部位二次复发。小朱及时就医并告知了
医疗机构工伤病史,但在向用人单位报告时,单位认为可能不是
工伤复发,不愿配合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旧伤复发确认申请。小朱决定自行申请,可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相关材料。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二次复发,
劳动者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工伤病史,还需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旧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等材料。本案中小朱做法符合规定,用人单位不配合行为不合理。
2、若经确认属于工伤旧伤复发,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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