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一般需在60日内作出决定。
若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应在15日内作出。
2.若需依据司法或行政主管部门结论,在未出结论时,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
3.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后,20日内会将认定或不予认定
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者及其
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其所在单位依法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发现该案件部分事实需以
司法机关的结论为依据。在此期间,小朱认为社保行政部门应尽快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而单位则表示愿意等待司法结论。双方就工伤认定的时间产生争议。最终,司法机关作出结论,社保行政部门继续进行
工伤认定程序。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行政部门一般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要在15日内作出决定。本案因需以司法机关结论为依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符合法律规定。
2、社保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后续会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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