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
这么规定是为保障
劳动者权益,平衡单位与劳动者利益。
2.“工作时间”包括合同约定、单位规定时间,以及
加班、完成临时任务的时间;
“工作岗位”是日常履职的位置范围;
“48小时”从
医疗机构初次诊断起算。
3.
符合条件,职工
近亲属可向单位所在地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可享
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小朱在自己日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岗位上突然晕倒。同事立刻将其送往医院,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上午9点。然而,经过近48小时的全力抢救,小朱还是于次日晚上8点不幸离世。小朱
家属要求单位认定
工伤,单位却认为小朱疾病并非工作导致,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朱是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于自己日常的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
2、“48小时”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上午9点作为起算点,小朱在不到48小时内死亡,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所以小朱近亲属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后,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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