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2.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3.超出规定时间,可能无法认定工伤,权益难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在小朱受伤后并未在30日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公司应负责申请,未主动去申请。一年多后,小朱因伤未愈生活困难,才想起申请工伤认定,此时公司却称已过申请时间,不再负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中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存在过错。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未在1年内申请,超出了时间期限,可能导致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其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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