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
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能延长;
单位不申请,职工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60日内作认定决定,事实清晰的15日内决定。
2.
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3.
赔偿申请:
拿到认定和鉴定结果可申请。
社保支付部分到账快;
单位支付部分,配合则快,有争议走
仲裁或
诉讼,耗时久。
赔偿完成时间不固定,顺利数月,复杂数年。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员工,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公司未在30日内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小朱便在受伤后1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小朱待伤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了鉴定结论。小朱申请赔偿时,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的部分很快到账,但单位支付部分,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在员工受伤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单位未申请的,职工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决定。本案中公司未及时申请,小朱自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劳动能力鉴定需等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本案中
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3、社保经办机构支付部分通常较快到账,单位支付部分若有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本案中单位拖延支付,小朱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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