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申请:
一般情况下,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
申请工伤认定。
若存在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
2.职工等自行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若超过了规定的
追诉期,通常无法按常规程序认定工伤。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即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
像遇到
不可抗力因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情况就属于此类。
若要以特殊情形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充分
证据证明,然后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实际情况,尝试争取认定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小朱也未在意,直至事故发生1年零2个月后,才想起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超过1年申请期限为由,拒绝受理。小朱称受伤后因遭遇地震被困灾区多日,属于不可抗力耽误了申请时间,要求重新认定,与
社保部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小朱超过1年申请,已过常规申请期限。
2、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不可抗力(地震被困)耽误申请,被耽误时间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尝试争取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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