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能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三类:
1.用人单位:
需在事故伤害或确诊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社保部门申请。
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期限,若未申请,期间
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
2.
工伤职工:
单位未申请时,本人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3.
近亲属:
工伤职工无法申请时,近亲属可在1年内代为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小朱受伤后行动不便,其近亲属小丽打算帮他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公司却认为只有自己有资格申请,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能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有三类。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未按规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本案中公司未按时申请,应承担相应责任。
2、工伤职工本人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时,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申请时,其近亲属也能在1年期限内提起申请。所以小丽作为小朱近亲属,有资格帮小朱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的观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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