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合同里,是可以约定
违约金的,但这种约定有着严格的限制。
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和
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第一,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且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用人单位可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
要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那就需要按照事先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比如公司花费资金送员工去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约定员工要为公司服务三年,若员工提前离职,就需支付违约金。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
竞业限制条款,要是劳动者违反了这个竞业限制约定,同样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等。
除了以上这两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劳动合同中一定有或者一定没有违约金,要看看是否符合上述特定的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约定若小朱在合同期内离职需支付
公司违约金5万元。工作一年后,小朱因个人发展想离职,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公司未为其提供专项培训,也无竞业限制约定,不应支付违约金,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仅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或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两种情形下,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本案中公司未为小朱提供专项培训,也无竞业限制约定。
2、所以,公司与小朱约定的离职支付违约金条款不符合法定情形,该约定无效,小朱无需支付公司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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