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能力鉴定后病情加重,先区分情况。
若病情加重和原
工伤直接相关,在病情相对稳定时,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进而调整
工伤保险待遇。
2.若病情加重是新伤害或非工伤因素导致,需判断责任归属。
因
第三人侵权的,可按
侵权法要求
赔偿;
若是自身疾病加重与工伤无关,工伤保险待遇通常不变。
3.要根据病情加重原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准确适用法律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一段时间后,小朱病情加重。小朱认为病情加重是原工伤导致,应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认为可能是小朱自身疾病加重或新伤害造成,不应调整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病情加重和原工伤直接相关,在病情相对稳定时,其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2、若病情加重是第三人侵权等新伤害导致,小朱可按侵权法要求第三人赔偿;若是自身疾病加重与工伤无关,工伤保险待遇通常不变。小朱应根据病情加重原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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