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
意外事故的
医疗费由
侵权人承担。
要是无法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
逃逸了,那么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要是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的,若有用人单位缴纳的
工伤保险基金,就由其支付医疗费;
要是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就由用人单位支付。
3.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纠纷等特定情形里,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且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4.总之,意外事故医疗费具体由谁承担,要依据事故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许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小许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小许所在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小许的
家属要求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费,同时也希望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但各方对于医疗费的承担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意外事故医疗费由侵权人承担,本案中肇事司机逃逸,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先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之后有权向
责任人追偿。
2、小许在工作中意外受伤,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本应由单位支付医疗费。同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里,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限额内垫付抢救费,也可向致害人追偿。最终医疗费承担需依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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