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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时间:2025.03.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没办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协议能解除。
若出卖人没拿到产权证,合同可能没法履行,买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需留意以下方面:
要是买卖合同对未办产权证时的解除条件有清晰约定,就得按约定来处理。
要是因买家自身缘故致使没办产权证,出卖人可能主张解除权受限。
安置房已具备办产权证的条件,可出卖人拒绝办理,买家能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未办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要综合合同约定、双方过错等情况。
有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郑与小李签订了一份未办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协议。之后,小李拿到了产权证,但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小郑认为自己有权解除合同,而小李则觉得应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没办产权证的安置房协议可以解除,本案中出卖人小李拿到产权证却不履行后续手续,买家小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若买卖合同对未办产权证时的解除条件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处理,但本案未提及有相关约定。
3、若因买家原因致使没办产权证,出卖人解除权受限,而本案是卖家不配合,不适用此情况。小郑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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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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