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
就是实际看病花的钱,像挂号、诊疗、买药、住院等这些费用都算。
2.
误工费:
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少挣的那部分钱,得有误工证明才行。
3.
护理费:
要么是护理人的误工损失,要么请护工的费用。
4.
交通费:
实际坐的车产生的费用,得有票据哦。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定。
6.营养费:
根据受伤情况定,大概每天几十到上百不等。
7.
残疾赔偿金:
按
伤残等级,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从定残日起算二十年。
8.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伤情况等因素定,几千到几万不等。
要记住,具体赔多少得看实际情况来算哦。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李发生碰撞事故,小胡受伤。小胡就医产生医疗费,因伤无法工作产生误工费,由家人护理产生护理费,往返医院有交通费支出。小胡住院,还涉及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经鉴定小胡构成
伤残,遂向小李索赔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双方就各项
赔偿数额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医疗费按小胡实际看病花费计算,包括挂号、诊疗等费用。
2.误工费需小胡提供误工证明,以此确定因伤未上班少挣的钱数。
3.护理费若为护理人误工损失,需提供护理人相关证明;若请护工,则按实际护工费用计算。
4.交通费凭有效票据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标准,营养费结合受伤情况判定。
5.残疾赔偿金依伤残等级及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受伤情况等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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