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职职工若被认定为
十级伤残,能获得相应补助,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该
补助金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2.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比如,有的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补助金额会受地区差异、本人工资等因素影响。
通常,经济发达地区补助金额相对较高。
需明确,以上只是大致补助标准,实际补助情况要依据当地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来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职期间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其
月工资6000元,按规定应获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42000元。后小朱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单位认为应按较低标准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标准明确为7个月本人工资,小朱月工资6000元,其应得42000元,此部分金额计算清晰明确。
2、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单位应按当地规定标准支付,不能擅自降低标准,小朱有权主张按法定标准获得相应补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